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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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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多样化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充分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行发研究生字〔2016〕8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院通〔2017〕63号)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每位博士导师每年只招一位博士生。考生申请前,请提前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定个人报考事项。

1、招收组织和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统管招生工作;学院书记和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书记主管考生政治思想审查工作,研究生副院长负责学科知识和学术水平考察及招生工作;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全程的事务工作。

(2)设立招生考核小组,学院考核组由5名专家组成,考查申请人的个人学术成果,并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招收原则:宁缺勿滥。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见《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在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校定重要、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发表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往届生发表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专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且发表相关论文。

4、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在高校为本省一本或省级重点建设高校,或者所学专业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被教育部认定的海外知名高校。

5、第二外语成绩优良。

6、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往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

7、申请者具有本科或硕士阶段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招生程序

(一)考生申请

2018年12月18日-20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2月18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二)学院资格审核

2018年12月21日-22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考生名单。

2018年12月23日,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综合考核

1、2018年12月27日-28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2、 综合考核采取综合面试与专业课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专业课笔试:笔试由两门专业课(英美诗歌和西方文论与作品分析)组成,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量为3个小时。

4、综合面试:采用考生PPT报告和专业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形式。考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及外语水平的介绍和展示。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采用100分制)。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6、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2018年12月27日-28日,考生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粘贴考生照片后加盖学院研究生工作办的骑缝章,空腹到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录取和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19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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