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学院发展,资助学院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鼓励他们克服困难、敦品励学,帮助他们健康成人、顺利成才,由学院1977级部分校友自2011年起自愿捐资设立“77级校友助学金”。根据“77级校友助学金”评定条例,学院开展2023年“77级校友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含学院通报批评);
(二)思想上进,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学习态度认真,参评学年度无挂科,无迟到、缺勤、早退等情况,学业成绩在本专业前50%或同比增长20%,体测合格;
(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当地扶贫系统可查询);
b、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c、孤残学生;
d、残疾人子女;
e、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f、家庭或个人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受到重大影响,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
(五)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艺术活动等官方赛事、活动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评选范围、人数及金额
(一)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每学年度评定一次,每次评定10人;
(三)资助金额为2000元/人。
三、评选程序
(一)由学生自愿申报,填写《外国语学院“77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后,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后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从推荐名单中择优确定受助建议名单,并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助学金。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评选工作办法规范评审程序,认真组织评议,确保学生申请和年级初筛、学院评审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把申报材料审核关,保证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规范填报《外国语学院“77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加证明材料及成绩单需年级辅导员签字、盖章后,由年级生委于12月29日17时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腾龙楼108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c@hunn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