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学科网站|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腾龙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浏览数:

广州腾龙电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是由我院85级校友彭学文、刘学文成立的跨国公司,为感恩母校,回报社会,特在我院设立了“腾龙奖学金”。现将2019年“腾龙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20人(本科生16人,硕士、博士研究生4人)

三、奖励金额:2500元/人年

四、评选类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党员

1、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的正式党员。

2、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贫困本科生

1、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当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0%。

(三)学习尖子

1、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

5、同等条件下,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文章者优先考虑。

(四)优秀学生干部

1、我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学年度在校、院级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传媒中心任职的主要学生干部;或年级主席、年级团总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且任职满一年以上。

4.优先考虑本学年度学生干部考核等级为“优秀”,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威信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5.学习成绩优良,目前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五)、优秀硕士研究生(3人)

1、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研究生院《研究生手册》和学院有关条例中的其它相关规定。

2、学习成绩排名在本方向前5%。

3、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者(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含学术会议宣读论文)。

(六)优秀博士研究生(1人)

1、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研究生院《研究生手册》和学院有关条例中的其它相关规定。

2、本年级学习成绩排名10%。

3、在CSSCI或以上级别刊物文章一篇。

五、评选程序:

1、本人递交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通知文件的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年级初评:各年级对申请人认真开展评议推荐工作,并进行民主评议。

3、评审委员会评审: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广州腾龙电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审定,确定获奖人选;

请满足以上申报条件之一且无违纪者于10月8日前交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外国语学院

2019年9月27日


 



上一条:2019年秋季湖南师大外国语学院英语培训班简章

下一条:201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决赛获奖名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