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科研基本条件:
(一)科研基本条件(符合下列1、2条件中任一项)
1.符合下列(1)(2)(3)条件中任一项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3)主持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
2.符合下列(1)(2)(3)条件中任两项
(1)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或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任1项)
①在校定三类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
②在校定一类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
③在其他国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论文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确定);
④出版与所从事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2)主持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中任1项)
①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主持厅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
③主持省部级、厅级优秀青年项目1项;
④主持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
⑤主持三万元以上横向课题1项。
(3)获奖(符合下列任1项)
①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排名分别为前5名、3名、前2名、前1名;
②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1. 学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心研究生教育工作;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并能高质量地讲授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或反映当前国内外重要学术成果的研究生必修课程;
3.近3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二、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科研基本条件:
(一)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符合下列1-11项中任1项)
1.在校定三类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
2.在校定一类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
3.在其他国外核心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论文级别由院专业委员会确定);
4.出版所从事学科专业的专著或译著1部;
5.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6.主持厅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
7.主持青年项目1项;
8.主持教研教改项目1项;
9.主持三万元以上横向课题1项;
10.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排名分别为前5名、3名、前2名、前1名;
11.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1.学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心研究生教育工作;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并能高质量地讲授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或反映当前国内外重要专业成果的研究生必修课程;
3.近3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三、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全责型、实践型指导教师教学科研基本条件:
(一)校外兼职全责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1、2两项条件)
1. 科研基本条件,符合下列(1)(2)(3)(4)条件中任一项
(1)在行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出版所从事学科专业的专著或译著1部;
(3)获得行业内认可的奖励或成果;
(4)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等同于上述级别的成果。
2.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1) 学风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心研究生教育工作;
(2)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能高质量讲授本学科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或反映当前国内外重要专业成果的研究生必修课程;
(3)近3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二)实践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1、2两项条件)
1. 科研基本条件,符合下列(1)(2)(3)条件中任一项
(1)为实际工作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能体现具有较强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2)取得业界公认的工作业绩或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
(3)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等同于上述级别的成果。
2. 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1)具有解决所属专业学位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能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生开展实践活动;
(2)积极配合学院,安排和指导研究生完咸实习实践环节;
(3)每学期为研究生提供至少一场专业知识讲座。
四、相关说明
1、以上所有科研、教学成果必须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独立署名(新入职人员不受此限制),且必须与申报专业密切相关;
2、所有成果、奖项及其他条件自申报之日起前推3年计算,奖项认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认定。
外国语学院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