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报了名的同学们认真阅读考前须知,并截图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号以及所在的考场地点、考场号和座位号(见附件—考场分配表)。
2、考场地点分为:本部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理学院。
3、考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截图打印的准考证号8:30开始入场,对号入座。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生签到表”上签自己的姓名。
4、考生进入考场需携带必备的文具,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及音频无线耳机。
5、禁止考生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移动通讯工具、录音器材、电子字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或听力考试时不戴耳机考生将作为违规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6、考生只能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不能写学号)和作答的书写部分,用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
7、考生应按照考场指令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正确填写(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凡未按规定要求正确填写(填涂)以及作标记的答题卡或答题纸[客观题答案用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在试卷上作答视为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考试正式开始后,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9、严禁考生请他人代考,考试时考生必须保持考场安静,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案等违纪和作弊行为。
10、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答题卡(切勿折损)、答题纸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收齐并清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可以带走。
11、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