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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研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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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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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智库建设

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和湖南省《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智库建设,提升我校社会服务能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总体目标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国际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高层次的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咨询,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决策,为深化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学理支撑,提升我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增强我校在国家与区域发展中的贡献度。

二、建设目标

  我校作为湖南省首批确定的7个省级重点智库之一,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特别是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充分利用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学校学术、学科资源,构建与政府、社会、行业、企业的新型纽带关系,努力把我校建设成具有全球视野、多学科融合、全国一流、湖南领先的新型智库,为力争进入国家高端智库创造条件。

三、建设措施

1、完善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成果评价机制,建立重贡献、重水平的评价标准和激励制度,将智库研究成果纳入职称评聘、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等评价体系之中,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导向,引导更多优质资源向智库聚集。

2、优化资源配置。以学校现有一流学科、研究基地以及“2011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促进各种创新资源的交叉融合,加强校府、校校、校所、校企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开放融合、协同创新的智库组织结构。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研究优势,围绕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组建应用研究机构,开展专业化、学科化的应用对策研究。

3、拓宽合作渠道。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等单位的合作与对接,建立形式多样、灵活畅通的合作交流、信息沟通渠道,增强应用研究的社会效应。

4、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宣传力度,树立智库意识。学校通过网站、报刊、论坛、会议等途径宣传推广智库研究成果,遴选有突出影响的智库研究成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成果认定与推广

1、成果形式

智库主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应用性对策研究。智库研究成果形式主要包括:(1)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报告;(2)重大决策咨询报告;(3)社会公共政策建议方案与评估报告;(4)经济社会发展某一阶段或某一专业领域项目建设计划;(5)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深度分析的调研数据;(6)阐释论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前瞻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专著。

2、成果认定级别

智库研究成果采纳应用途径主要包括领导批示(不包括“同意、转XX阅示”等指示内容,下同),进入政府决策、文件,被采纳的立法建议、实施规划,机关简报、内参、成果要报刊发等。

按照采纳应用部门的不同分四级认定:

一级:智库研究成果被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正国级)做出肯定性批示;或进入党和国家重要文件,如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

二级:智库研究成果被党和国家领导人(副国级)做出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级政府机构采纳、应用(进入国家级政府机构决策或文件);或通过国家级机关简报、成果要报、国家级新闻机构内参(如国家社科办《成果要报》、新华社《动态清样》、人民日报社《内参》、光明日报社《情况反映》等,下同)刊发等途径对国家级政府机构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三级:智库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主要领导人(正部级)做出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政府机构采纳、应用(进入省部级政府机构决策或文件);或被国家级机关简报、成果要报、国家级新闻机构内参刊发;或通过省部级机关简报、成果要报、省部级新闻机构内参(如教育部《教育部简报(大学智库专刊)》、中国科协《科学工作者建议》、全国教科规划办《教育成果要报》、湖南省社科办《成果要报》、湖南省社科院《决策参考·湖南智库成果专报》、湖南日报社《湖南日报(智库专版)》等,下同)刊发等途径对省部级政府机构的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四级:智库研究成果被省部级领导人(副部级)做出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机关简报、成果要报、省部级新闻机构内参刊发;或被地市级政府机构采纳、应用。

其它产生重大影响的智库研究成果由本人或团队提出申请,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授权专门委员会讨论确定该成果的认定及其等级。

3、成果待遇

一级成果视同《中国社会科学》论文;

二级成果视同权威刊物论文;

三级成果视同重要刊物论文;

四级成果视同CSSCI来源刊物论文。

五、组织保障

1、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湖南师范大学智库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宣传部、人事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社会科学处,具体负责智库建设相关工作。

2、经费支持

学校建立多元化智库建设经费体系,统筹使用湖南省智库建设专项经费、学校智库建设专项经费,鼓励智库机构积极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展开合作,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

3、绩效考核

智库建设坚持绩效导向,实施动态管理。学校每年对带有智库性质的研究机构进行评估,主要考核研究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影响力,并对发展较好的研究机构进行表彰奖励,促进智库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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