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东惠州校友会决定向母校捐赠设立“惠湘缘新生助学金”。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四)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新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正常承担在校学习和生活费用,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一)全校每年资助人数21人,各学院各1名新生(树达学院不参与该项目)。
三、资助标准
获奖学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四、评选原则
(一)申报惠湘缘新生专项助学金学生必须为我校已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工平台”困难生建档信息为准,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程序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较高的学生;
(二)同一学年已经申请、获得其它社会资助项目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获得该助学金。
五、申请与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惠湘缘新生专项助学金》(附件1),以上材料拍照后在“学工平台”上传,进行申请操作。
(二)学院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审核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对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后,于10月23日前上报《2021-2022学年度惠湘缘新生专项助学金一览表》(附件2),并在“学工平台”完成审核提交。
(三)学工部审核。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参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定;
(四)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从各学院推荐建议名单中评议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惠湘缘校友基金会”。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完成评选和名单上报,运用“学工平台”熟练掌握奖学金审核操作流程,并指导学生完成线上申请,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对于工作拖沓、逾期完成的资助中心将不予受理。
(三)各学院《2021-2022学年度惠湘缘新生助学金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6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hnsdzzzx@163.com。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惠湘缘新生助学金申请表》
2.《湖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度惠湘缘新生助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