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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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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处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1、成立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工作小组

由各学科组织五位以上的专业老师组成专业面试工作小组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的复试比例规定(复试考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150%”之间)和下拨的招生指标人数,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调剂指标如下:

序号

专业

招生人数

复试分数线

拟接收调剂

人数

备注

1

课程与教学论

5

350

2

学科教学(英语)

全日制:40

362

非全日制:25

学科教学(英语)(特拉华专项联合办学项目)

20

19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且符合本专业国家初试分数线的考生报名调剂

3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语言文学

38

355

16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且达到我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各方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报名调剂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4

365

2

翻译学

2

372

1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3

3

国别与区域研究

3

3

俄语语言文学

3

356

日语语言文学

4

380

2

亚非语言文学

4

373

4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47

370

5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13

365

复试名单(含调剂考生)将于3月27日在外国语学院网页上公布调剂系统于3月26日下午17:00开放至27日凌晨5:00截止。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于3月30日上午7:30—10:30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领取体检表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体检需空腹采血,考生领取体检表后可先做资审去校医院体检或体检完后再到学院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初试准考证;

6.《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来校复试期间提交复印件到学院研究生办,学院收齐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现金),由学院代收,复试费收据将在复试结束前发放给复试考生。

五、有关政策规定

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已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于3月27日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以及单位证明等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查。经核实可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达到其成绩要求的考生,在复试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具体安排

1、3月30日上午7:30—10:30,到外国语学院一楼报到,领取体检表,参加资格审查,交1寸照片2张,缴纳复试费120元(现金)。

2、3月30日下午(15:00—18:00)所有复试考生参加笔试,报到当天上午13:00在外院一楼公告栏公布笔试考场安排。

3、3月31日面试,面试具体安排于3月30日下午18:30在外院一楼公告栏处公布(面试分必答题和选答题)。

七、复试内容

按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内容进行。

八、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学院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单独考试考生单独排列),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1)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第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3)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4)原专业生源与调剂考生不混合排队,原则上只有在原专业符合录取条件人数不够的情况下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院根据《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将于4月初在学院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0731—88872643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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