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开伟)5月13日下午16:00,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何宁教授应邀来我院腾龙楼204会议室展开“外语+法学”双学位人才培养经验分享。就南京大学“德语+法学”办学经验,何宁教授分别从专业特色、培养模式和机制保障三个方面进行分享。参与本次交流会的有外国语学院院长曾艳钰教授、副院长刘白教授、英语系主任叶冬副教授等中青年教师,同时法学院的黄文旭主任、刘琳、乔一涓老师也一同参与座谈讨论。
何宁教授首先将“外语+法学”定位为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而非以前传统的双学位培养方案,它的培养特色和模式对标国家重点提倡的涉外法治人才,以立德树人、服务国家为导向。南京大学对“德语+法学”人才的培养始于外国语学院德语系和中德法研究所的渊源,鉴于江苏省律系统有毕业于南京大学德语系的学生,并借助于其中的中德法研究所,基于外国语学院于法学院较好的合作基础,从而建立起“德语+法学”的人才培养计划。南京大学德语系作为全国最早设立的专业之一,是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江苏省的品牌专业,德语系孔德明老师不仅是德语专业教指委的副主任,也多年从事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作的中德跨文化日耳曼学硕士双学位项目。经过对该项目十余年的推行,德语系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中的跨文化人才,进而寻求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对口性和尖端性的建设,由此孕育了“德语+法学”专业。南京大学的法学专业不仅是国家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因此,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一同向教育部申请并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通过德语专业和法学专业的相互支撑、密切合作,共同投入优秀的教师教学资源,经由两院系的共建、共管,共培、共创让“德语+法学”培养计划在中德、乃至中欧法律实践中培养处更多尖端人才。
南京大学的“德语+法语”专业在课程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实现融合课程的建设,并将其作为专业特色。受限于四年的学制,该专业的设置包括1/3的通识课程、另外2/3的课程属于融合课程,其中包括德语语言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外国文化通论等,同时也包含了宪法、刑罚、民法等之类的法学知识学习。“德语+法语”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具备德语专业的优秀语言能力,还要具备法学专业水平。故而配合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学校还出台一些相应的政策对应学生的招生、升学和就业。例如基于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的双导师制,配合南京大学“三三制”形成“退出机制”尊重学生的实际情况与意向选择。
在具体实践方面,在南京大学第一届“德语+法语”专业的培养中,学生一入学便开展师生下午茶,德语系、法学院、中德所都有人员出席,与学生一同讨论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展开专业交流。除此外,该专业每个月基本上都会展开一次活动,保证师生之间的及时交流,形成教学反馈。在日常专业实践中,学生主要会以文化考察和社会实践的形式展开,学生会以实践报告的形式反思专业。基于前期的语言能力和法学知识学习,“德语+法学”专业高年级还将进入国际关系和德语同传实践、法律文本翻译实践等。该项目的双赢设置将更好地让德语系培养出涉外的法治人才,学生通过对德国法导论、欧盟法导论的学习,也将有更多继续深造的机会。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曾艳钰教授首先感谢了何宁教授的经验分享,外国语学院的“英语+法学”专业即将于今年招生。基于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与法学院的良好合作,将以“英语+法学”专业将单独开班,整合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的资源,实现一加一大于二,并由此建立长期有效的培养机制。法学院的黄文旭提到,法学院一直都在寻找机会与外国语学院展开合作,这次恰好是契机,国际法是法学院的强项,与外国语学院的英语专业进行结合,多设置融合性课程,实属强强联合。通过“英语+法学”的人才培养计划,学生会有更好的升学和就业机会。英语系副系主任黄继勇老师提出,当两种专业融合培养时,要保证学生该如何兼顾二者,而不是产生事倍功半的结果。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刘白教授就前两位老师的发言,提出针对“英语+法学”全新的培养模式,学院层面应当向学校申请相关的政策来保障学生后续的发展;两个学院的教师还应进一步加强交流,一同优化培养方案。法学院的乔一涓老师主张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在硕士层面建立起更好的“英语+法学”人才培养,基于学生英语和法学的背景,优化学生的能力发展,更好接轨国家需求。外国语学院黄逸佳老师根据自己的求学经验,提出要将人才送出去培养,也要让更多的人才回国服务。英语系主任叶冬老师总结认为“英语+法学”具有非常好的前景,英语系接下来将细化课程设置,准备好迎接第一批“英语+法学”学生的培养。
“英语+法学”专业是基于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建立起来的双学位人才培养项目,基于两个学科都具有国家首批的“新文科”项目,旨在培育国家所需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成了两个学院合作的基础,也奠定了“英语+法学”项目为代表的未来文科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