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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报告厅、会议室、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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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外国语学院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的日常管理,更好地发挥作用,服务于学院各项工作,现对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原则上只限于开展教学活动、举行会议和学术讲座等重大活动。

2、会议室和教室由行政办公室直接管理,报告厅由现代外语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报告厅,使用部门须至少提前一天向行政办公室电话咨询(报告厅咨询现代外语教育技术中心)使用情况,在确认使用时间没有冲突的前提下,及时填写《外国语学院报告厅、会议室、教室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后送行政办公室审批。审批同意后,报告厅申请表交现代外语教育技术中心,会议室交行政办公室,教室交门卫,然后方可使用。

3、原则上提前半小时开门,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半小时以上开门的请提前告知管理人员。布置场地使用部门必须安排专人看管报告厅。

4、严禁悬挂、张贴标语或其他宣传品,确需悬挂、张贴的请自备支架或其它可供悬挂、张贴的设备。

5、爱护公共财物,讲卫生、讲秩序。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要安排专人全程负责会场秩序维护、卫生与公物管理,确保安全有序。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挪动桌椅或拆卸室内设施,不得进入控制室,不得擅自使用音响、投影等设备。凡违规操作,造成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6、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在报告厅、会议室、教室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7、使用结束后,使用部门应积极协助管理人员清理会场、打扫卫生,恢复室内状态,并向管理人员验收交接。

8、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9、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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