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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申报 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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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优秀、敬业和感恩的高素质人才,从2014年开始在我校设立“公益奖学金”,今年15名正在受资助的学生通过审核符合受助条件,继续获得资助,今年新增10个名额用于资助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现将“太阳慈善助学金”学生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资助标准

根据基金会要求,按1:2的比例进行推荐,在原有受助学生(见附件1)基础上进行推荐名额分配,学院共计推荐20名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其中15名连续受助学生所在学院不在推荐范围,学校审核后,报送捐资方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由基金会确定最终受助的10名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直接下发奖助学金3000元人民币,全年线上线下素质培养课程及活动投入2000元人民币),原则上连续资助4年。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2019年秋季入学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2.获得2018年度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仍需要继续接受奖助学金,2019年仍未毕业的在校太阳学子;

3.曾参与、组织或策划公益活动,且未来有意愿参与公益活动;

4.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者优先,大学四年无挂科或成绩不合格现象,生活简朴,师生评价好;

5.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情况。

三、申报材料

1.《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参加公益活动的照片、志愿者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参考条件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交所在学院;

2.学院进行初审,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确定推荐参评人选,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推荐参评学生汇总表》(附件4),附推荐参评学生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持续获得受助资格;

2.请相关学院学院对初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并将申报材料于10月14日(星期一)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6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档同时发至hnsdzzzx@163.com邮箱;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校级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基金会;

4.基金会审核通过后确认受助学生名单并下发资助资金。

附件1:《2019年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继续受助名单》

附件2:《2019年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奖学金”推荐参评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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