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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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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通知,分配我校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9人。现就开展全校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五)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六)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度各单科(必修课、限选课)成绩合格;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5%(不包含体育、英语成绩,如本年级本专业人数少于30人排名放宽至前10%);

(七)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排名在10%-20%之间,但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申报(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

二、评选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习成绩各科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学生;

(二)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按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参评;

(三)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除体育专业学生外,体能测试必须合格;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已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需在《湖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4)中填报情况说明。

三、名额分配

(一)学校按“39÷(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各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的计算公式确定各学院的应评名额;

(二)根据差额评定办法,各学院在国家奖学金应评名额基础上多推荐1人,共推荐59名学生(见附件1),供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选;

(三)世承书院本学年暂不分配名额。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在积极申请的基础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推荐学生名单确定后,应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程序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在上报推荐名单时,应根据申报学生的情况以及学院推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作为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参考依据)。

(二)各学院使用“学生工作平台”,同步组织做好学生网上申请和审核上报工作。学生申请表、成绩单及获奖评优等佐证材料拍照后通过“学生工作平台”上传,注意上传图片的清晰度,以免影响查阅审核。

(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参评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定;

(四)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从各学院推荐名单中择优确定全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评审程序。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范评审程序,认真组织评议,确保学生申请和班级、学院评审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严把申报材料审核关,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规范填报材料。

1.规范填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3)(均必须用Excel制作);如学院推荐的学生在本年级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不是第一,对该学生排名之前的学生未被推荐的原因,学院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填报表格及书面说明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17时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7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sdzzzx@163.com。

2.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今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继续实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简称“省系统”)网上预审与上报纸质材料评审相结合。10月16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公示名单在“省系统”完成国家奖学金数据上报,待教育厅预审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统一通知各学院从“省系统”导出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学生、辅导员、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厅。

在“省系统”填写上报《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注意以下几点:

①“获奖情况”栏不得空白;

②“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栏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字数填写;

③“申请理由”应全面详实概括学生各方面突出表现,不能简单地罗列获奖情况;

④“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应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或基本雷同;

⑤上交的纸质表格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手写体印章代替;

⑥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时间和高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5个工作日公示天数。按照今年教育厅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要求,各学院统一在申请表上的学生申请时间填写9月16日、推荐理由填写9月23日,院系意见填写9月30日。

3.未按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或出现申报材料不实的情况,将取消评选名额。

(三)树达学院参照以上程序、方法、要求,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和评审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推荐学生名单经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定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湖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3.《湖南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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