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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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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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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长沙银行快乐益家慈善基金会”与我校签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公费师范生资助项目捐赠协议,“长沙银行快乐益家慈善基金会”自2021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捐赠30万元设立湖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现就2020-2021学年度该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热心公益,道德品质优良;

(四)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六)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度学业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达到20%以上(含20%),计算公式:(上一学年度成绩排名-本学年度成绩排名)÷上一学年度成绩排名≧0.2。

二、名额分配

(一)全校每年资助人数100人,学校按照“100÷(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各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的计算公式确定各学院的应评名额(世承书院、树达学院不分配名额)。

(二)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足额上报推荐名单,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前后排序。

三、资助标准

获奖学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年。

四、评选原则

(一)综合考察学生学业成绩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评审,在学业成绩符合评选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程序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较高的学生;

(二)同一学年已经申请、获得其它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获得该奖学金;

(三)公费师范生不可申请该奖学金(可申请“长沙银行快乐益家慈善基金会”设立的公费师范生学业进步奖学金)。

五、申请与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供2019-2020学年度、2020-2021学年度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必须包含成绩排名情况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上材料拍照后在“学工平台”上传,进行申请操作。

二)学院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审核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对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后,于9月24日前上报《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在“学工平台”完成审核提交。

)学工部审核。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参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评定;

)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从各学院推荐建议名单中评议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长沙银行快乐益家慈善基金会”。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完成评选和名单上报,运用“学工平台”熟练掌握奖学金审核操作流程,并指导学生完成线上申请,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对于工作拖沓、逾期完成的资助中心将不予受理。

(三)各学院《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36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hnsdzzzx@163.com。

附件:

1.《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湖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

3.《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参评学生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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