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行发教务字【2021】4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行发教务字〔2022〕36号)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外国语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组织
组 长:曾艳钰
副组长:刘 白
成 员:陈小法 叶 冬 马纳克 方丽平 闫 超
何冰琦 邢鸿儒 范 妮 张 莹 王 佳
秘 书:陈彦孜
二、转出条件
1、2021级在校本科学生;
2、达到学校规定的任一转出条件:
(1) 条件一:第一学年结束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含补考、重修)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正考)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居前20%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相关专业。
(2) 条件二:学生确有某种专长或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可以申请转到与其专业特长相关的专业。在申请转专业时,需提供与转入专业相关的专长证明材料,包括: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大学期间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团队奖校级一等奖排名前1,省级奖排名前3,国家级奖排名前4)、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等。证明材料须由拟转入学院组织3名以上相应学科专家评审通过并公示。
(3) 条件三:第一学年结束时,不能满足条件一、二要求的学生可申请转入符合规定,且本人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的相关专业。如无当年所在省份参考数据,则参照湖南省内招生情况确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由学校招生部门结合当年总体录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 国家有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相关专业:
(1)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南疆单列、中外合作办学等)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2) 职高对口、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转入此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语言类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3) 已完成专业大类分流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本大类其他专业;在符合学校当年转专业政策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入本大类以外专业。
(4) 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者。
(5) 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者。
(6)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7) 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8) 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者。
三、 转入与转出名额
1、根据学院的实际培养情况,2022年外国语学院各专业不接受学生转入。
2、转出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10%,如超出报名人数,按学生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含补考、重修)进行筛选。
四、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1、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2022年8月22日至30日:学生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确认的方式,于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5日下午18:00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网上报名。
3、8月26日17:30前学生登录系统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腾龙楼106),经所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学生于8月28日上午9:00领取附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拟转入学院。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起按转入学院、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学院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5、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籍异动完成后一周以内,学生统一在转入学院办理学业成绩和学分认定等事宜,转入学院应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按照已修课程的内容、标准及学分数,报教务处考试科审核后,可将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进行学业成绩和学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