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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开题、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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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开题、预答辩

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研究生处安排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将于2017年1月组织论文开题、预答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题、预答辩对象

1、 开题对象:各层次已修满学分的在籍在职未欠费研究生。

2、 预答辩对象:已通过开题答辩的2015级全日制科学学位、2016级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各层次在籍在职未欠费研究生。

提示:欠费的同学此次不予安排开题或答辩。

二、 开题、预答辩要求

一)开题

请准备开题的同学提前联系导师,确定开题的具体细节,开题所须材料按下列要求打印:开题答辩时所用详细的答辩报告书四份(学院答辩用开题报告格式))、经导师审阅签字用于存档的开题报告书二份(该表格需从研究生个人管理系统打印)。上述材料务必于1228日前送交研究生办。(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

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综述

2、选题的意义及可行性,研究的问题是否明确,焦点是否集中,范围大小是否适中,中外文题目的措辞是否明确、准确、简洁

3、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框架

4、研究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

5、研究工作拟采用的方式、方法,选用的理论工具和研究视角是否恰当

6、研究的思路是否明确、具体(要求起码列出二级标题,关键的部分列出三级标题),研究的课题是否有新意

7、论文的工作量及进度

二)、预答辩

请拟申请本次预答辩的研究生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表》,研究生于1228日交学位论文一式3份和2份经导师审阅签字从系统打印的预审申请表送交研究生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方向负责人收齐后统一上交,在职硕士研究生由本人送交研究生办。预答辩采取即问即答的形式,在开始答辩前答辩人需陈述论文写作思路、框架构成、进展状况以及写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

对于预审结果为“通过”的学位论文,导师应按照者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对于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机检、送审和答辩环节,申请人至少延期半年再重新申请预审。

三、 开题、预答辩时间安排

开题及预答辩时间拟订于1月10-12日,具体安排将于答辩前一周在年级QQ群和学院官网上公布,请同学们留意查阅。

特别提示:截止至20171228未按要求送交纸质材料至研究生办公室者将不予安排参加此次开题或预答辩。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18室)

办公室电话:88872643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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